纠正措施的跟踪 对于存在不符合项和(或)有缺陷项目的单位,应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并由考核组对其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考核。跟踪考核根据不符合项的性质采用现场复查或只评审整改报告及其附件的方法。
整改有其跟踪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完成时间由组织考核部门与被考核单位协商,并征求考核组意见后确定。考核组应在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之后编制纠正措施跟踪报告(格式见附录C)。 8.6 考核资料保存 待考核全部结束后,考核组长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考核报告及附表、证明材料、纠正措施跟踪报告等上交组织考核部门,由组织考核部门负责保存。 9 考核结果的评定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计量法制管理要求中任意一条不符合; ——没有产品标准; ——产品质量不合格; ——生产设施或出厂检验考核不合格。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应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由考核组长确认已改正后方可通过考核。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改正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3 10 其他考核 10.1 生产条件变化考核 因生产场地迁移等原因造成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 10.2增项考核 生产属于扩大量程或者提高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超出原有批准型式的新产品,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可以简化或者减免,按照新的产品范围换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0.
江西仪器校验转制(含重组)考核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制造者发生兼并、重组、更名等情况时,如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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