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称数功能的电子称,须检验称数功能是否正常,检验方法如下: 称1kg的法码,个数设定为100个,在取样OK后,再添加500g、1Kg、2kg法码等。数字会依次递增50个、100个、200个等。数字误差不得超过1% 校验周期:12个月。 7.结论 只有所有可校验项全部合格时,才能判定该计量器具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8.
江西仪器校验结果处理 1.校验合格计量器具须贴上内校合格标。 2、校验精度退化的计量器具,但在某一个范围内尚可使用,则贴上限制使用标签。 3、若校验结果不在规格内,则需进行调试、维修,然后再校准,仍达不到要求者需送外 维修,维修后需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仍不合格则做报废处理。
b) 经发现的不合格测量过程,上报到技术部,由技术部进行标识、隔离、记录、 计量管理者代表、技术部及责任部门共同进行确认,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制 定并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 4.3 不合格设备的管理 a) 不合格测量设备:测量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视为不合格测量设备。 ――已经损坏 ――过载或误操作 ――显示不正常 ――功能出现了可疑,测 量数据失真 ――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 ――封印的完整性已被破坏。
b) 对出现的不合格测量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贴上“禁用”标记, 直到排除不合格原因,并经重新确认后方可使用;如果确认后不合格,由计 量管理员提出并报计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作降级、限用或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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